秣陵司门桥幼儿园贫困幼儿资助计划
发布时间:2020/10/10 22:19:42 作者:校管理员 浏览量:1815次
本学期,我园全面贯彻落实市、区有关幼儿园资助工作的政策,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继续完善家庭困难幼儿资助体系,强化服务,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幼儿都能享受到这项惠民政策,本学期学前贫困幼儿资助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学前教育的普惠性,全面落实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权利,促进学前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资助对象: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孤儿
◆农村低收入纯农户家庭子女(不含非本市户籍学生)
◆低保边缘家庭子女(不含非本市户籍学生)
◆残疾学生
◆特困职工家庭子女
◆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及警察子女
◆少数民族经济困难学生
◆特困残疾人家庭子女
◆其他因突发情况致贫家庭子女
资助标准:
◆对在公办幼儿园和民办惠民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免收保育教育费。对在其他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保育教育费按实际收费标准减免50%。
符合学前一年基本免费教育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大班幼儿,按照上述政策减免的保育教育费低于学前一年基本免费教育补助标准的,执行学前一年基本免费教育政策。保育教育费减兔与学前一年基本免费教育补助不能同时兼得。
对在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实行生活补助,补助标准按照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为两档:
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孤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学期900元。
2.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学期600元。
主要措施:
1.成立领导工作小组,落实工作责任。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实行园长负责制,幼儿园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建立资助档案,做好在园幼儿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调查、整理工作,为资助行动提供可靠依据。
2.完善学前资助管理实施办法,确保幼儿园的资助工作有章可循、落实到位。
3.加强学前资助的统筹安排。
4.加强学前资助政策的宣传,计划以多种途径宣传学前资助政策,采用宣传栏、班级Q Q宣传等形式开展宣传工作。
5.规范档案管理,科学地进行归类、汇总,确保各项工作有案可查、有据可依。
五、工作要求
1.将幼儿资助申请表、贫困证明、公示材料、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
2.加强资金管理。我园严格加强资金管理,及时公示资助情况,接受老师和家长的监督。
3.严格工作程序。认真对待资助工作,确保资助信息真实、可靠。对在资助工作中存在虚报等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